負責自然資源、規劃、住房和城鄉建設、城市公用事業、住房公積金管理、綜合行政執法、城市管理、園林綠化服務、汽車小鎮等方面的工作。
分管區自然資源局、區規劃服務中心、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區房產服務中心(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)、區建設工程綜合服務中心、區綜合行政執法局(區城市管理局)、區園林綠化服務中心、區汽車小鎮服務中心。
聯系菏澤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定陶管理部。